【避难硐室设置规定】在矿山生产过程中,为保障矿工生命安全,提高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国家对避难硐室的设置提出了明确要求。避难硐室作为井下紧急避险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矿工在发生事故时临时避险、等待救援的关键场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现将避难硐室设置规定进行总结如下:
一、避难硐室设置的基本原则
1.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避难硐室应结合井下巷道布置、人员分布及灾害类型进行科学选址。
2. 满足基本功能需求:具备通风、供氧、通讯、照明、卫生等基本功能,确保避险人员的基本生存条件。
3. 结构安全可靠:采用坚固材料建造,具备抗冲击、防渗水、防火等性能。
4. 便于快速到达:设置位置应便于矿工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撤离至避难硐室。
二、避难硐室设置的具体要求
项目 | 具体要求 |
位置选择 | 应设在采区或掘进工作面附近,距离作业点不超过500米;优先考虑在主运输巷道或主要回风巷道中设置。 |
空间大小 | 按照最多容纳人数计算,每人不少于1.5平方米;同时应考虑通风、设备安装等空间需求。 |
通风系统 | 必须配备独立通风系统,保证新鲜空气供应;可采用压入式或抽出式通风方式。 |
供氧系统 | 配备氧气供给装置,如压缩氧气瓶或制氧设备,确保持续供氧时间不少于96小时。 |
通讯系统 | 配备有线或无线通讯设备,确保与地面调度中心保持联系。 |
照明系统 | 配备应急照明设备,确保在断电情况下仍能提供足够照明。 |
卫生设施 | 设置简易卫生间,配备饮用水和食品储备,满足避险人员基本生活需求。 |
标识与指示 | 避难硐室入口处应设置明显标识,标明“避难硐室”字样,并配有逃生路线图。 |
三、管理与维护要求
1. 定期检查:由专业人员对避难硐室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2. 培训演练:组织矿工进行避难硐室使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矿工的自救互救能力。
3. 记录管理:建立避难硐室运行和维护记录,做到可追溯、可核查。
四、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井下煤矿企业,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对于其他地下工程(如隧道、地铁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通过严格执行避难硐室设置规定,能够有效提升矿井应急救援能力,降低事故发生后的伤亡风险,切实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