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据财政部网站9月26日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的延续关于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为支持新能源汽车
据财政部网站9月26日消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关于
新能源汽车的延续
关于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现就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是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通过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免征车辆购置税目录》号(以下简称《目录》号)管理。《目录》号文发布后购买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属于免税新能源汽车。
3.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为准。
四、2022年12月31日之前上市的《目录》号新能源汽车,可按本公告规定继续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号(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1号国字号公告)执行。等文件执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