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自香港、澳门进境年满18周岁的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2000元以内 含12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同时在设有进境免税店的口岸允许上述旅客在口岸进境免

  • 发布时间:2024-06-28 09:45:3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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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部:对自香港、澳门进境,年满18周岁的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2000元以内(含12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

2、同时,在设有进境免税店的口岸,允许上述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一定数量的免税商品,连同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5000元以内(含15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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