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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女乘客因公交颠簸殴打司机(精神病人打人该怎么处理)

2023-04-01 13:00:01 来源: 用户: 

大家好,综合小编来为大家讲解下。精神病女乘客因公交颠簸殴打司机,精神病人打人该怎么处理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公交颠簸,女乘客竟殴打司机

12月2日,在湖南益阳的一辆公交车上,公交车司机在驾车的时候,因为前面的道路比较颠簸,导致公交车产生动荡,而车上一名女子经过动荡之后,不知为何竟用脚踹了公交车司机,还用雨伞打司机的头部,看到了如此情况,乘客马上上前制止并报警处理。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发现与涉事女乘客沟通有障碍,遂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通过调取公交车上监控视频、询问公交车驾驶员及现场目击者,查明:

当日10时许,黄某(女,46岁,持有精神残疾证明及精神病医院的住院治疗记录)在会龙山原市化肥厂路口乘坐2路公交车,其上车投币时,因车辆颠簸站立不稳,倒退至公交车前门台阶下,黄某责怪驾驶员某,并踢了宋某大腿一脚,还用塑料袋包裹的雨伞击打宋某,后被乘客制止。为避免发生意外宋某随即将车辆安全停靠在会龙山原市毛巾厂站点。

目前这名女子已经出示了精神残疾得证明,还有精神病院的住院记录。警方也根据了相关的法律对其进行了精神病的鉴定。同时责令家属要好好地对其进行看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热点问题——精神病人打人该怎么处理

应当申请司法鉴定,分别按照以下三种情形处理:

1、如果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如果经鉴定确认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如果经鉴定确认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免处罚。

关于精神病人伤人,责任谁来负?

依据《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如果因为监护人管教不严,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所以要是追究刑事责任,追究的是该精神病患者;如果是赔偿等民事责任,监护人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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